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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科比较二女儿也去世了吗」(77岁老太住小女儿家32年,却想霸占房子给二女儿,小女儿:滚出去)

曹女士终于说出了实情,原来,当年连生了三个女儿的曹女士和丈夫,一直想要个儿子,可是没想到,第四个孩子还是女儿,儿子梦破碎曹女士和丈夫难免就对第四个女儿没有了疼爱之情。

小女儿觉得在家里,自己是唯一的外人,甚至她连清明节去拜祭父亲都不被允许既然不把她当家人,她也不必把她们当家人了。

看到小女儿的态度前所未有地坚决,曹女士慌了,如今眼看着房子已经拿不到手了,不能最后落得个没有人养老的问题。

于是曹女士立刻联系了养老院的工作人员,出具了养老院的生活费用标准,希望四个女儿能够拿出赡养费,让她好好养老。

小女儿最终还是心软了,她说,想要她出赡养费可以,其他姐姐也要出,每人每月五百块钱,姐姐们要是不出钱,她也不出。

小女儿把问题踢回给了母亲,如此这样,母亲为了自己养老,肯定会让姐姐们出钱的,她倒不是为了少出钱,而是一直以来她在家里都没有感受到平等,如今在赡养费的问题上,必须平等,大家出的钱要一样才行。

看到小女儿做出退步,愿意出赡养费,曹女士立刻联系了另外三个女儿,大女儿和三女儿听了母亲的要求之后,欣然答应,如今只剩二女儿了。

可是接到电话的二女儿却说,她现在正在外地,不能出面

听到这样的话,小女儿十分愤怒,平时母亲最偏心你,你现在连五百块钱都不愿意拿出来。

眼看二姐如此表态,小女儿还有什么不懂,如今眼看谈不拢了,小女儿态度转变,说自己不会再出赡养费了。

最终关于曹女士的养老问题还是没有定下来,原因就出在曹女士最偏心的二女儿不愿意承担责任。

所以说,都是自己的孩子,无论男女,都该一视同仁,不要偏心,否则当初偏的心,都会在老的时候报应在自己身上,而往往老人最偏心最溺爱的孩子,往往也是最不孝顺的孩子。

大女儿嫁他去世,二女儿嫁他也去世,岳父:三女儿再嫁给你

!这个岳父太执着:非让三个女儿共事一夫,结果死了俩!

老话说,男怕入错行,女怕嫁错郎。由此可见,古人都了解一个人的婚嫁,对其人生的影响是巨大的。所以,在那个婚姻不能自主的年代,子女的婚姻都是由父母作主包办的。北宋末年的山东滕阳(今山东滕州),就发生过一起岳父选婿,三女同嫁一人的趣事。

故事的主公名叫张孝纯,农家子,少时家贫,唯聪明好学,但是,家财难继,眼看就要失学了,乡里的一位家资富有的财主吉员外却慧眼识珠,认为张孝纯将来必成大器,所以,主动提出让张孝纯住房到他家,与他家子女一同学习。从此,张孝纯的学习与生活费用都由吉员外承包了,不仅如此,他还半自己的大女儿许配给张孝纯为妻。

有了岳父大众的支持,没有后顾之忧的张孝纯一心扑在学业上,终于于元祐四年(1089)举进士,成为乡里励志成才的青年楷模。张孝纯的仕途也很顺利,由滨州通判做起,累迁河北路转运判官,河东路经略安抚使,兼知太原府。

只是,官场得意的张孝纯,婚姻却很坎坷,妻子吉氏,婚后体弱多病,两人共同生活没几年,就病逝了。按现代人的说法,中年丧妻是件美事(坊间多年一直流传着“升官发财死老婆”的顺口溜),可以风光再娶。当时的张孝纯所处的时光正是升官发财之际,他当时的官衔有一大长溜——以龙图阁直学士、通议大夫为河东路经略安抚使,兼知太原府、检校少保、武当军节度使。有如此好的条件,上门提亲的富宦之家都快把张家的门槛给踢烂了。

面对如此温情攻势,张孝纯却表现得非常淡定,因为,他心中早已有自己的想法,为了回报岳父一家早年对他的养育与教导之恩,他决定续娶亡妻的二妹为妻。因为他这个二小姨子的自身条件不好,天生的眼神不好,就是有一眼是先天致盲,所以,早过婚嫁年龄了,仍待字闺中,无人提亲,成了一位难嫁的剩女。

以张孝纯当时的条件,娶个什么样优秀的女子都不是难事,但他却执意要娶吉家二小姐,这让他的岳父也很过意不去,觉得这样是委曲了张孝纯。在张孝纯的坚持下,吉员外又将二女儿嫁给了张孝纯。只是,吉家二小姐也不是享福的命,在为张孝纯情留下一对子女后,也撒手西归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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